為維護使用者之權益及落實場地管理職責,再次重申依本校網球場地使用須知七、本球場場地使用原則說明如下:

1.會員憑會員證入場使用,會員證不得轉借他人,否則除沒收會員證外,並取消其本球場使用資格。

2.會員入場打球時,請將會員證放置場地使用看板上,以供辨識。

3.本球場每一場地使用人數以四人為原則,每場次時間以30分鐘為限,並以輪流掛牌使用為原則。

4.本球場如舉辦球賽時,須於兩天前在球場公佈欄公告,球場使用人應配合讓出場地不得異議。

5.本球場如遇天雨或場地泥濘及保養整理時,停止開放使用。

 

 

 

 

 

 

  

高雄醫學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總務長:黃耀斌

組   長:陳信福

承辦人:陳清富

承辦人分機:21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