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維護校園內師生同仁們的通行安全,及住宿環境品質,再次重申相關規範,敬請配合。

一、依據本校高雄醫學大學運動場地申請借用規則第四條第二項:

史懷哲大道及大樓川堂每日下午6點半前不得打球,違者每次糾正扣1分及第四條第五項違反規定者下學期該學系比賽借用場地上網點選時,扣3分以上者罰晚一天,扣6分以上者罰晚二天,以此類推。

二、本校綜合球場每日22時後嚴禁打球,以免防礙宿舍安寧。

三、請學生遵守相關規定。

高雄醫學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總務長:黃耀斌

  長:陳信福

承辦人:柯兆陽

承辦人分機: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