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東側停車場租約到期,學校停車場相關事項將依107年6月28日校務會議報告後之指示事項辦理,有關停車場相關異動事項如下:

(一)106學年度汽、機停車證將延用至107年9月30日止,車證延長使用期間仍繼續收費。

(二)107學年度汽車將採固定車位停放方式,新年度停車證將自107年10月1日啟用。

(三)因停車位減少,學校將向寶盛停車場承租頂樓室外停車場73格汽車小車位,並縮減運動場地停B1F之16格汽車停車位,改劃90格機車停位,以緩解現階段停車問題。

 

二、車位分配按點數排序,點數以年資點數與加行政主管與教職級點數總和計算。

(一)年資係以在校、院服務年資採計(不必連續),滿一年為1點,未滿部份不予計算。

(二)行政主管與教職加級點數如下:教授15點,副教授、一級主管10點,二級主管以下、主治醫師、總住院醫師5點。教授資格之認定以申請日截止前學校核發之聘書為憑。一級與二級以下主管資格由學校及附院人事單位認定。一人兼任不同主管時,僅採計最高職務。(主管名冊發佈後,如有異動請自行上網更正,並通知承辦人員)

 

三、校長、副校長、附院院長、副院長(含上學年度卸任之校長、副校長、附院院長、副院長)、學校七長、學院院長、學校主任秘書及專任講座教授優先分配車位,但皆需主動提出申請。

 

四、運動場地停B1F汽車停車場因縮減西側16格停車位(編號001〜016),故將重新調整運動場地停B1F固定停車位,因此部份車輛將移往B2F靠近第一教學大樓附近車位停放。

有關運動場地停B1F固定停車位分配及排序方式為:

排序一:董事會。

排序二:校長、副校長。

排序三:附院院長、副院長(含岡山營運處執行長) 。

排序四:學校七長、學校學院院長、學校主任秘書。

排序五:上學年度卸任之校長、副校長、附院院長、副院長。

排序六:專任講座教授。

 

五、車位係供自行開車上下班者申請(僅限本人申請乙個車位),申請停車位須檢附相關證件供辦理人員現場查驗。申請車輛為本人所有者請檢附職員證、駕照及行照;車輛若非本人所有,屬公司行號者須附使用同意書,屬直系(三等親)親屬或配偶者則檢附其身份證(或影本)。107學年度將嚴格查核證件資料,務必請申請人備妥,未完成查驗者將無法發放車證亦不得進入會場抽籤。

  

因應107學年度東側停車場租約到期後,車位縮減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高雄醫學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總務長:黃耀斌

組 長:陳信福

承辦人:黃麗燕

承辦人分機:21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