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車籍資料有異動時,請務必自行提供更新資料,本組將每月不定時查核車輛停放情形。
  2. 停車識別證請置於指定處,以利管制人員辨識。汽車識別證請置於駕駛人右側擋風玻璃下方,機車識別證貼於機車前左方。
  3. 經104學年度第一學期停車場管理委員會決議,各停車場由管制人員定期巡查,針對違規車輛或未申請本學年度停車識別證者,將依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以現場拍照存證後上鎖,並張貼勸告單通知車主違規事由。
  4. 上述處置辦法將自即日起實施,若發現車位或車道被違規佔用,請連絡警衛隊處理(分機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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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總務長:黃耀斌
組 長:賴富彬
承辦人:黃麗燕
承辦人分機:21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