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輛進入校園臨時停放申請流程如下:
申請人自總務處事務組網頁下載申請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提出申請à警衛小隊長核章à事務組組長核章後,由事務組編號登錄,並將影本送交警衛隊存查à正本交還申請人並請轉交予駕駛人入校時使用。
二、注意事項
- 車輛進入校園須事先申請,本表經同意限當日使用,並請放置於駕駛座前。
- 若需申請多次入校停車者,同一申請表至多以申請2個月為限,憑經核准之申請表換證後入校。
- 本校園連鎖磚道路,未經許可禁止任何車輛停放。
- 申請單位須到場協助停車事宜,如有違規時將禁止車輛進入,若因而造成場地破壞或污損須復原賠償。
- 車輛須憑核准之申請表進入校園,並依警衛人員引導停放。
- 本申請表經核准後,請申請單位自行轉交正本予駕駛人入校停車使用
- 若有任何停車相關問題,歡迎與事務組承辦人員連絡(警衛隊劉小隊長分機6988、黃小姐分機2124#71)
三、自即日起,請至總務處事務組下載最新申請表填寫,下載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