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國際學生宿舍興建工程」招標公告(第1次公告招標)
[公告日期]民國 110年5月25日
[招標機關]高雄醫學大學
[招標機關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中文標的名稱] 國際學生宿舍興建工程
[聯絡人及單位]本校總務處採購組蔡麗桐組長
[聯絡電話] (07) 312-1101 轉2580
[傳真] 07-312-3443
[領標期限] 至民國110年6月21日(星期一) 17:00止。(8:00-12:00,13:30-17:00,星期六、日及例假日休息)。
[截標時間] 民國110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前送達(以本校總務處收發單位收件戳章為憑)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本校總務處採購組(勵學大樓一樓)。逾截標時間,概不受理。
[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10年6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
[資格審查時間] 民國110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於本校勵學大樓2樓會議室當場開資格標,審查廠商資格證件[詳標單規定]。資格標符合者方可參加第二階段之價格標。
[價格標開標時間] 民國110年6月23日(星期三)中午13030於本校國際學術研究大樓9樓會議室當場進行價格標[詳標單規定]。
[履約地點] 依本校指定地點興建。
[工期] 自決標次日起38個月內全部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詳標單規定]。
[保固內容]:本工程自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日之日起,就建築結構、地下連續壁及防水工程保固十年,其餘工程項目保固均為二年。(詳契約書規定)
[投標廠商資格]:以標單規定為準
整體工程投標廠商資格:(投標主體)
1. 凡在政府機關登記為甲級綜合營造業者,其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億元以上。
2. 實收資本額一億五千萬元以上。
3. 公司財務狀況健全,其淨值應於新台幣一億元以上。
4.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1。
5. 負債比例低於百分之八十。
6. 截標日止前十年內單一建築工程案件金額在新台幣五億以上,且累計金額在新台幣十億元以上(需檢附完工證明,詳標單規定)。
7. 截標日止前五年內未曾為營建署有關營造業獎懲公告資料查詢為不良記錄(撤銷、懲戒、停權)或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停權、拒絕往來廠商,請提供營建署及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下載列印並蓋章,若無承攬公共工程案件者,須檢附切結書。
8. 截標日止前十年內建築新建15層樓以上工程且有地下三層以上或深開挖深度十二公尺以上基礎工程實績者(需檢附完工證明,詳標單規定)。
9. 以上(第6點及第8點)工程實績及完工證明,投標廠商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民間實績者,須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
10. 公司登記證件影本(證明影本A4影印後蓋與正本相符並蓋章):包括
(1)營造業登記證及經濟部登記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3)本年度台灣區營造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
(4)稅捐稽徵機關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5)工程承攬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變更登記、獎懲紀錄、主管機關查驗表等)。
(6)業績證明(含完工日期、建築物層數及契約金額)。
(7)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正本。
(8)提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查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之財務報告。
(9)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機電消防工程協力廠商:
1. 凡在政府機關登記為機電協力廠商為甲級電氣承裝業者。
2. 稅捐稽徵機關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正本。
(三).空調工程協力廠商
1. 凡在政府機關登記為空調協力廠商為甲級冷凍空調承裝業者。
2. 稅捐稽徵機關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正本。
[領標單處所]: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高雄醫學大學總務處採購組。
[標單工本費]:新台幣2,000元/份。
[收受投標單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高雄醫學大學總務處採購組。
[押標金額度]:投標金額之百分之五。
[工程預算]:不公告。
[其他]:餘詳如標單文件規定為準。
[參考資料]基地面積約4500m2、總樓地板面積約28,788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