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訂於104年11月27日(星期五)清除廢棄機/腳踏車,請各車主依公告相關事項辦理。

說明:

  1. 總務處事務組針對留置於本校停車場或校園內,經查為無該學年度停車證且停放過久無人使用,車體髒汙、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進行清除。
  2. 清理地點為東側、運動場地停、濟世大樓後方與南北館圍牆外腳踏車棚。
  3. 公告期限自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起至104年11月20日(星期五)止。
  4. 於104年11月21日(星期六)至11月26日(星期四)止,無人認領之機/腳踏車將集中至醫學研究大樓前廣場,並開放原車主認領。
  5. 總務處事務組於104年11月27日(星期五),將依學校廢棄物相關規定交由環保局處理。
  6. 廢棄腳踏車將拍照存證,請至總務處網頁查詢。http://oga.kmu.edu.tw/index.php/zh-TW/
  7. 廢棄腳踏車照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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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場地停 ↑南北館圍牆外 ↑濟世大樓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