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衛消防編組暨演練為校園災害防救之重要一環(依消防法第1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辦理事項)。若未依規定將可處1萬至5萬元罰鍰,得連續處罰。因此藉附院進行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教育訓練之機會,邀請校內師生可前往觀摩學習,也配合即將在下週與高雄市消防局與本校聯合演練活動的前導,特別邀請醫研大樓及其他各大樓管理委員會成員踴躍參加!

附設醫院於106年11月01日中午12:30於C棟2F第三講堂有辦理一場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暨驗證,並邀消防局派員指導評分。

106年11月06日(一)預演及07日(二)上午9:00-10:30於本校醫研大樓與高雄市消防局舉行消防聯合演訓,歡迎全校有興趣之師生前往觀摩。

 

 

 

 

 

 

 

高雄醫學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總務長:黃耀斌

組  長:陸文德

承辦人分機: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