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場地及器材管理辦法

高雄醫學大學場地及器材借用收費標準表

高醫國際會議中心場地、150人以上教室使用規範


器材借用

·上班時間:早上0750起至下午17:30止。

·國定假日:如有急需,請洽值班室人員。

·注意事項:請攜帶本人學生證職員證至事務組辦理登記,領取教具。教具歸還後,領回證件。


場地借用注意事項

1.上列「高雄醫學大學場地及器材借用收費標準表」內皆為未稅金額,自1091月起,校外單位租借場地均須開立發票,故場地租借費用須外加5%稅金

2.校內活動場地借用以大講堂、演藝廳為優先考慮借用,若大講堂、演藝廳已被借用,再以簽呈借用國研大樓會議廳。

3.借用國研大樓會議廳,若須場佈及預演,以活動時間前一時段為場佈及預演時間且以2小時為限。

(例如:活動為13:00~17:00,場佈為當日09:00~11:00或活動時間為上午08:00~12:00,場佈為前一天14:00~16:00 ) 

4.校內人員借用請於「本校校務行政系統」登錄借用,教室經教務處課務組審核通過,事務組負責開門。

  ** 臨時借用請請親洽教務處課務組。

  ** 大講堂、演藝廳、視聽中心及會議室由事務組審核。

5.線上預約借用http://wac.kmu.edu.tw

  路徑:資訊系統首頁>>T.教職員資訊系統>>T.5.總務資訊系統>>T.5.0.02.場地借用。

6.學生社團(包括班級導生活動)借用大講堂、演藝廳場地時,請於最遲7天前提出活動企劃書,經學務處核定後,由學務處課外活動組人員上網預約借用時段,再向事務組辦理借用手續。 

7.大講堂、演藝廳場地完成預約借用後,務必將紙本申請書下載,請詳細填寫紙本申請書並送主管核章。紙本申請遲請於7天前送達總務處事務組審核!未親自送達者視同未完成借用手續,總務處事務組將不予開門使用。

8.大講堂、演藝廳開放預約借用時段為當日計7天後至60天之內,當日完成線上預約作業後,7內未將紙本申請書送達總務處事務組者,系統將每日發送電子郵件提醒申請人,21天後仍未收到紙本申請書者,視同放棄借用,該借用時段系統將自動釋放供其他人申請借用,借用單位不得異議。 

如預約時段為當日起計10天者請儘速將紙本申請書送達總務處事務組,系統最遲於借用時段3前自動不核准該次場地借用,借用單位不得異議。 

9.因臨時調課或其他因素需借用大講堂或演藝廳來上課者,請調課學系自行由系辦小姐或授課老師上網預約借用,紙本申請書請會辦教務處審核。 

10.如有超過60天以上,但因有重大慶典活動要提前申請預約借用者,請親洽總務處事務組辦理借用事宜,並仍須詳細填寫紙本申請書並送主管核章。7天之內緊急借用亦同前述辦理。

11.大講堂、演藝廳場地之佈置、茶水之供應或其他工作之相關費用由借用單位自行負擔。

   借用單位應管制參加人員不得將飲料、茶水、便當及食物等攜帶進入大講堂、演藝廳 

12.大講堂、演藝廳申請借用者,如使用事實與申請登記內容不符,或其使用有造成對場所破壞或有破壞之虞者,事務組得立即停止其使用。

校方如需使用場地時,得於使用日一個月前通知借用單位取消借用並無息退還所繳納費用,借用單位不得異議及請求賠償。

13.於借用場地期間,所有公務設施均應依照事務組或營繕組之規定使用,如損壞,須照價賠償。

14.會議室借用限由教職員上網登錄,經事務組管理人員審核通過後方可使用。會議室僅限會議使用,不用於學生上課及不外借校外單位 

15.校外機關團體借用本校場地作為學術研討或藝文活動,需於活動前一個月備文洽借,經校方核准後,按規定事先繳交場地費。

 

常用操作手冊

       e化講桌用教育訓練手冊

       公共活動器材借用須知簡報

          資源回收及教具操作簡報